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彦淖尔监管分局近期对舆情防范的工作部署,为协助各会员单位充分认识舆情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的舆情监测体系、舆情预警机制、舆情应急预案,加强应对能力,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舆情风险防范。1月14日,在中国人寿巴彦淖尔分公司会议室,巴彦淖尔银行业协会、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举办了《金融机构舆情危机处置与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彦淖尔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仁同,各业务监管科室业务骨干,各旗县监管支局业务骨干,银行保险54家会员单位共129人参加本次培训。
马仁同作开班讲话并受分局党委委托提出三点监管意见。一是正确认识当前银行保险机构舆情和声誉风险面临的严峻形势。根据分局消保科统计,2024年消保信访投诉量较上一年度呈上升态势,通过分析具体数据,舆情与声誉风险已成为银行保险机构不可忽视的重要风险类型。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舆情监测体系、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做好舆情防控演练,确保能够在风险爆发前采取有效措施。二是增强舆情应对处置和声誉风险管控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银行保险机构应将舆情应对和声誉风险管控视为一项政治任务,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践行行动自觉的准则。不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更要在行动上迅速响应,采取准确且有效的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舆情和声誉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做好敏感舆情和声誉风险重大事件报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确保及时、客观、真实、全面地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本次培训特邀请中国高校EDP联盟讲师、中国管理培训联盟A类讲师、知名危机管理和媒体品牌管理专家、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标杆管理中心研究员、新华社新华网舆情在线长三角事业部主任刘炜老师授课。刘炜老师从解读《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危机事件的监控和银行预警、客户投诉接待与舆情防控、媒体公关应对和网络负面信息处理等4个方面进行了综合培训,提升了各学员在舆情工作中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帮助各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舆情危机处置和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和应急预案,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不仅学到了应对舆情的理念、技巧,还开拓了视野、启发了思路,提升了舆情处置与应对工作的能力。今后将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练就过硬本领,将把所学知识活学活用、付诸实践,提升本单位的舆情应对处置和声誉风险防控能力。
(供稿: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