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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银行业协会会费收缴实施办法

按照《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协会可通过收缴会费、接受捐赠和资助、开展服务或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事项获取收入等途径筹措经费,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经向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咨询,参照其他盟市银行业协会收费标准,巴彦淖尔银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按照自愿协商、合理负担和区别对待的原则,实行预算制。

一、缴费档次划分。根据会员单位的资产、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设定3个缴费档次,并分别确定相应的缴费系数,即:

(1)资产在80(含)亿元以上的,缴费系数为3;

(2)资产在20—80亿元之间的,缴费系数为2;

(3)资产在20(不含)亿元以下的,缴费系数为0.2。

二、应缴会费计算公式。按照各档次缴费系数在系数总和中的占比和会费支出预算数额,确定应缴会费的计算公式:   

会员单位应缴会费=(会员单位缴费系数÷全部会员单位缴费系数总和)×协会年度支出预算总额

三、年度会费计算。各会员每年的应缴会费,可根据本机构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数额,确定对应的缴费档次和系数,结合协会年度会费支出预算,按照应缴会费计算公式进行计缴。

协会年度支出预算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办法经巴彦淖尔银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