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各银行保险机构: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依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64号)和《内蒙古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支持措施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工作,确保有关金融纾困政策快速落地,支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为此,巴彦淖尔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特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围绕疫情防控需求,持续主动加大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企业及个人进行全覆盖摸排对接,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建立重点扶持、重点纾困两个客户名单,力争实现疫情防控和纾困贷款应放快放,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新增贷款能贷尽贷,保费缴纳能缓尽缓。
二、加大信贷支持,做好纾困解难工作
(一)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与卫生医疗和保障型企业等重点领域对接,加大对相关行业企业信贷支持,开通绿色信贷通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速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二)加大民生企业支持力度,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遇困的行业企业和个人,如住宿、餐饮、零售、文化、交通运输等,要合理运用纾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减费让利、合理优化审批流程、实施信贷资源倾斜,加大帮扶力度,在政策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给予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支持,帮助因疫情遇困企业和困难群众共渡难关。
(三)准确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原则上到2022年底,如遇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可以适当放宽延期期限。
(四)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因疫情原因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个人贷款和信用卡还款付息安排,可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
三、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各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更多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同时,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减费让利、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提升理赔效率、应赔尽赔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和个人渡过难关。
四、灵活运用服务手段,强化金融支持和民生保障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安全性、便捷性和可获得性,主动向企业告知本机构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全力支持疫情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民生保障,着力保障疫情严重区域基础金融服务不间断。
五、合理调整风险管控机制
鼓励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区别对待受疫情影响的涉企风险,不要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同时要加强信贷资金管理和风险预警,稳妥处置信用风险。
六、妥善应对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投诉
(一)各银行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继续承担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专人受理相关投诉。
(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事项解决方案,稳妥处置各类金融服务诉求,避免激化矛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望各银行保险机构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相关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为地区经济金融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巴彦淖尔银行业协会
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